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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在校大学生入伍政策

日期:2018-06-06 18:34:01   文章点击数:6264   来源:  

江西省在校大学生入伍政策  大一新生入伍保留原就读学校学籍  在学业安排上,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2008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大学生入伍剩余学杂费可退回  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复学政策  荣立二等功可保送研究生  2008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而如果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力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政策  本科毕业生当兵两年后可直接提干  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入伍,当兵两年后可直接提干成为军官。补助政策  大学生义务兵服役两年可获补助1.5万余元  该政策对大学生服役期间的优抚安置和有关工资补助问题也作出规定。据介绍,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部队每月发给200元以上的津贴,伙食费每月450元以上。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如果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由义务兵转为士官。士官实行的是工资制,一级士官每月发给1300元以上,二级士官每月发给1700元以上,三级士官每月发给1900元以上的工资。  此外,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据统计,大学生义务兵服役两年,享受的津贴、伙食费、服装费、退伍补助和优待金累计15200多元,平均每月所得超过660元;大学生义务兵如果退伍后选择货币化安置,则平均每月所得超过1480元。处罚政策  应征公民到部队拒服兵役将受多种惩罚  08年省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为鼓励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从2008年开始征集入伍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两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而同时为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在对违反兵役法规行为,严格按照《兵役法》和《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应征公民到部队因拒服兵役导致退兵的,应征公民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员的开除党籍;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出国、出境或者升学。  大学生如果对征兵政策仍有疑惑,可拨打电话(0791-6881143)咨询。  另外,社会各界如发现征兵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问题,可拨打省征兵办公布的电话(0791-6881149、0791-6881145)进行投诉监督。